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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政府网 2019-08-02 10:08 合肥创业网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9〕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合肥市“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厅〔2019〕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中央“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六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三比一增”专项行动,进一步调结构、补短板,推动各类资源、平台、要素向创新创业创造聚集,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和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发展新动能,为合肥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三比一增”专项行动,在全市掀起创新创业创造热潮,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在全省“三比一增”5个专项行动评价中,力争全部进入前3名。

  (一)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到2020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00个以上、竣工200个以上,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超过58%和49%,营商环境各项评价指标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创新活力更加彰显。到2020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6件,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1600件。

  (三)创业氛围日趋浓厚。到2020年,新增注册企业15万个,带动就业39万人,新增省级青年创业园2个,新增众创空间2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0个。

  (四)创造成果竞相涌现。到2020年,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80个、新材料首批次5个、软件首版次14个,新增省级新产品200件,新增工业精品20件,新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户。

  三、大力实施专项行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家培育、重大项目提升、创优营商环境提升等5个专项行动,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切实增强发展动能。

  (一)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

  1.评价指标:研发投入增长、新增研发机构数、新授权发明专利数、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高新技术企业数、在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序时进度、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

  2.活动安排:

  (1)每年上半年发布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情况和百强高新技术企业名录,通报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情况(市科技局牵头)

  (2)每季度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企业挂牌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情况。(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3)常态化举行创新创业创造大赛系列活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牵头)

  (4)强化安徽创新馆功能建设,举办科技成果转化与融资对接活动。(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牵头)

  3.主要举措:

  (1) 组织实施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2) 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运用好科技创新成果交易、路演展示、公共服务等平台,加快相关基金运营,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联动。

  (3) 壮大创新企业群体,支持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4) 助推科创企业通过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孵化培育,推动在上交所科创板等境内外公开市场上市。

  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统计局配合。

  (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行动

  1.评价指标: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数、新增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数、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速、民间投资增速、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新增注册企业数。

  2.活动安排:

  (1)每季度发布各县(市)区、开发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规上工业企业数和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情况,每年二季度发布上年度各县(市)区、开发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市经信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

  (2)每季度通报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市科技局牵头)

  3.主要举措:

  (1)落实全省民营经济上台阶计划,开展协调调度等工作。

  (2)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培育成长型小微企业,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储备工作。

  (3)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落实首台(套)等扶持政策,培育认定一批工业精品。

  (4)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不断提高政策科学性、普惠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确保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5)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与民营企业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座谈交流机制。

  (6)积极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孵化器,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对考核优秀单位依据政策给予表彰奖励。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行动由市经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配合。

  (三)企业家培育行动

  1.评价指标:新增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入选数、全省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入选数、纳入省民营企业百强情况。

  2.活动安排:

  (1)积极组织我市制造业企业参与安徽省制造业50强企业和50名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市经信局牵头)

  (2)积极动员企业参加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排序。(市工商联牵头)

  (3)每三年开展1次合肥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牵头)

  3.主要举措:

  (1)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中小微企业和经济主管部门提供新 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培训服务。

  (2)开展合肥市优秀企业家境外培训。在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领域内,每年组织优秀企业家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研修学习,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创新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意识的优秀企业家。

  (3)实施市级外国人才引进计划、聘请高层次外国人才工薪资助,加强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室等高端人才载体建设。

  (4)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落实人才政策“20条”,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引进计划。

  企业家培育行动由市经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配合。

  (四)重大项目提升行动

  1.评价指标:新签约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数,重大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投产率、转化率,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产值增速。

  2.活动安排:

  (1)7月下旬,召开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座谈会,会上通报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县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市发改委牵头)

  (2) 按月统计各县区推进市“大新专”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重点突出开工率、竣工率、投产率、转化率,以及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产值增速等。(市发改委牵头)

  (3) 开展新签约项目电子挂图调度,对新签约项目推进情况好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市发改委牵头)

  (4) 完善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点项目名录,编制《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新三年(2019-2021年)建设规划》,组织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参与基地建设竞赛活动,推进基地提质量、增效益、强动力。(市发改委牵头)

  3.主要举措:

  (1)围绕重点产业加强项目谋划。在梳理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库基础上,围绕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项目建设,深入谋划推进一批支撑型、引领型产业类重点项目;围绕协调发展,深入谋划推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类重点项目;围绕绿色发展,深入谋划推进一批环巢湖综合治理、节能环保、能源保障类重点项目;围绕开放发展,深入谋划推进一批大通道、大平台重点项目;围绕共享发展,深入谋划推进一批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类重点项目。

  (2)实施挂图督战实时精准调度。依托重大项目智能管理平台,实施挂图督战,建立全过程实时跟踪调度模式。对项目开竣工延期、节点批复延期、节点间状态变化、投资和工程进度等进行全程监测和自动预警,及时精准调度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3)坚持目标导向完善调研督办。建立项目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完善项目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和转化率等核心指标。督促县区、项目单位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月、落实到人,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

  (4)加快产业类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认定并建设市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加快基地内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

  重大项目提升行动由市发改委牵头,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五)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1.评价指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2.活动安排:

  (1)开展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升级版系列行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2)每年4月份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集中活动,年度常态化推进。(市“四送一服”办公室负责)

  (3)常态化开展送基金进市县活动。(市“四送一服”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3.主要举措:

  (1)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针对评价结果查找薄弱环节,以评促改,对标一流、逐一跟进提升。

  (2)紧盯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四不两直”开展暗访暗查,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解决制约营商环境建设的痛点、堵点、难点。

  (3)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线上线下常态化推进政策宣讲、要素对接、问题收办,搭建政企直通车,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

  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三比一增”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中央“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六稳”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创新创业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三比一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是该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单位,全省评价情况列入该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任务,按照该专项行动在全省位次,对该任务进行计分。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本区域“三比一增”专项行动的开展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稳增长贡献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完善评价办法。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参照省直部门评价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开展评价,强化动态评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提升行动按季度评价,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企业家培育、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按年度评价,对每个专项行动排名第1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通报表扬。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推进创新创业创造的经验做法,突出宣传优秀创新项目、创业典型、创造成果,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要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各类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创造大潮,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发展氛围。

  (五)跟踪督促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实开展专项行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采取实地调研、第三方评估、信息通报等方式,跟踪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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