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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未知 2019-10-12 09:20 合肥创业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105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到2020年,全市孵化器总数达到65家以上,众创空间总数达到80家以上,在孵企业达到3500家以上;“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企业45万个以上,带动就业120万人以上的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

  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任务分工

  一、促进“双创”环境升级,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推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一步减少企业开办审批环节。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打通与税务部门的数据互通,让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地退出市场(市市场监管局)。打破行政性垄断,严格落实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并清理存量政策。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单个单位为责任单位,多个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构建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信用分级分类、信用联合奖惩等全流程社会信用体系监管机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推动平台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完善“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新业态的审核机制和准入制度;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强化产品生产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3. 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全力推进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开展智能审批,提供“立即办、马上办”服务。积极推进G60科创走廊长三角九城市“一网通办”,实现跨城办事“一次都不跑”(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据资源局)。完善适应新形势下的用工、社保和医保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推进“互联网+医保”在线支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积极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统筹开展全市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开发新途径。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开展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促进“双创”发展动力升级,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4.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及省市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5. 完善创新创业产品和服务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落实支持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按扣除6%-10%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通过现行政府采购政策,对于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内首台(套)产品,在有效期内可采用非招标政府采购方式(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管理局)。

  6. 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对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与制造强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市级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加快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发展和推广应用,引导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众创成果与市场有效对接(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7.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和合肥市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建设,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330”维权热线电话的作用,推广高新区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执法试点,争创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针对电子商务、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专利维权执法专项行动。积极运用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等“互联网+”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新区管委会) 。

  三、促进“双创”主体升级,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

  8. 调动高水平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支持建设创新街区、创业特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息创业贷款。动态管理合肥市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挂牌企业,搭建高质量校企合作平台(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计划,配套支持入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项目(市人社局)。围绕签证、出入境、社会保险、知识产权保护、落户、永久居留、子女入学等方面,完善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

  9. 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级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示范)县和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立健全返乡下乡创新创业综合服务机构(市发改委、市人社局)。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提供金融服务(人行巢湖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全市应将不低于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数的2%,专项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辅助设施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建立创业培训基地,面向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建立退役士兵数据库,积极搭建就业推荐平台,不定期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实现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创新创业大会和比赛(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1. 推动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巾帼行动,支持更多女性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市妇联)。进一步落实《促进皖台经济文化交流若干措施》,不断深化对台经济合作(市台办)。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探索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新模式(市科协)。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在创业服务云平台上完成线上创业意识培训,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创办企业、创业模拟、网络创业等线下培训(市人社局)。

  四、促进“双创”支撑能力升级,持续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12. 增强创新型企业带动作用。积极创建各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充分发挥创新平台资源集聚优势。对新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或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创新创业政策制定机制(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13. 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深度融合。重点建设一批高端新型协同创新平台,探索事业单位企业化、技术开发契约化、成果转化资本化运作模式。逐步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概念验证、孵化育成等面向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4.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成果源头管理,制定科技成果登记制度落实措施。培育一批专业化、高水平科技中介服务法人实体。鼓励高校院所及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在肥转移转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单项成果实际支付3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市科技局)。

  五、促进“双创”平台升级,全面优化创新创业服务

  15. 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各界建设各类创业平台,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转为创业孵化基地。鼓励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增强服务功能,构建市场化、专业化、全方位的孵化培育机制。支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围绕重点产业方向,分类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专业孵化载体。加快建设功能完备的加速器,优化提升创业辅导、财务金融、法务咨询等方面服务(市科技局)。

  16. 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大企业建立专业化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与市级枢纽平台的互联互通(市经信局)。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内部创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鼓励企业参股、投资内部创业项目。支持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市经信局、市国资委)。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市经信局)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建设,推动试点企业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市商务局)。

  17. 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落实《合肥市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0)》,支持组建广覆盖、多层次、强功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鼓励开展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行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形成工业互联网区域协同发展体系。实施“万家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市经信局)。

  18. 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推广创业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降低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政策信息获取门槛和时间成本(市人社局)。完善“双创合肥”线上服务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服务、管理咨询、创业辅导、法律财税、人才培训、融资服务、企业信息化等综合性服务(市经信局)。

  19. 打造创新创业重点展示品牌。办好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合肥分会场活动,充分发挥“创响中国”合肥市创新创业大赛、合肥市“挑战杯”创新创业项目征集大赛、“创业英雄汇”合肥站等赛事活动作用,加强对赛事活动中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跟踪支持。在全市职工中广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和“五小”活动创新成果申报评选。积极打造“合创汇”等创新创业品牌,不断提升合肥“双创”品牌影响力(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

  六、促进“双创”金融服务升级,着力破解创新创业融资难题

  20. 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鼓励市属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加强与国家、省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接。高效运作市天使投资等基金,帮扶初创期、种子期科技企业实现创业目标。积极招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来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等基础服务,率先在全省建成以创业投资为主的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区。进一步深化各类投资主体与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及产业园区等创新载体合作,搭建投融资信息交流和合作平台(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1. 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鼓励驻肥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提供特色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积极推进高新区专利信托试点。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继续拓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大力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税融通、续贷过桥、政保贷等一系列创新财政金融产品,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七、促进“双创”载体升级,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

  22. 高水平建设创新发展“主阵地”。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一流的合肥滨湖科学城(合肥滨湖新区),全面提升参与全球科技竞争合作能力。持续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高水平建成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大科学装置,在量子信息、核聚变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在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生命科学等领域形成一批引领性、颠覆性技术。加快建设“数字合肥”,打造全球知名的智慧城市。积极引进培养集聚一大批国际水平的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合肥滨湖科学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人才办)。

  23. 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大力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创新创业集群效应。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打造长三角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4. 加快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发园区争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合肥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加速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支持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双创”示范基地加速转移转化科技成果,逐步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支持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双创”示范基地以机制创新为驱动,不断提升品牌价值。积极参与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建设,共建共享创新创业资源。积极培育一批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市发改委,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八、加强落实保障措施

  25.加强政策统筹。发挥市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建立全市上下高效协同机制,统筹利用好高质量发展、“三重一创”等政策,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市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6.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完善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痛点堵点疏解行动,梳理制约创新创业的痛点堵点问题,督促限期解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做好全市创新创业统计监测工作(市统计局)。

  27.加强示范引导。深入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加强对创新创业政策和经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举办经验交流会和现场观摩会,加强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推广应用(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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