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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再出新政 全力支持创业就业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2020-02-25 10:30 合肥创业网
    福建省上杭县近日出台一项新的政策《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十八条政策措施》,其中就鼓励支持城乡劳动者到上杭就业创业采取八条措施。

  一是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近一年到上杭两个工业园区和县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就业者,三年内给予500-2000元/月的补贴。

  二是对到上杭中心城区创业的创业者,除按照《龙岩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补助6000元的基础上,上杭县财将再给予2000元补助。

  三是鼓励员工“以工引工”,为上杭两个工业园区企业推荐5人以上新员工入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奖励推荐介绍单位或个人(含园区老员工)500元/人,每位员工只能被推荐介绍申报一次。对高职、大专以上院校引导应届毕业生到上杭两个工业园区和县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企业就业,每输送5名学生入职且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的,给予该院校补助就业推介费3000元,并同时可再按 “以工引工”政策奖励,奖励给招工介绍人。

  四是鼓励稳定就业,凡上杭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到两个工业园区和县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业)就业一年以上,三年内每年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对已在上杭两个工业园区和县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企业稳定工作满三周年以上的员工,奖励该员工奖500元/人•年,每增加一年工龄加奖100元,封顶1000元/人•年。

  五是落实积极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持有助理工程师(高级工)及以上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新到两个工业园区和县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年内给予500-2000元/月的补贴,对上述企业现有员工新取得证书给予同等补贴。在省市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对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四级)及以上且在本县就业的予以每人叠加补助700元;新参加县人社局、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且在本县就业的每人补助500元。

  六是提高职业院校实习补贴标准,在市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予以叠加补助,对职业院校组织在校生在上杭两个工业园区和县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参加“顶岗实习”三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费补助500元,连续补助三个月。

  七是县财政每年安排150万元,对在县工业园区内就业的被确认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民和大学生,购买城区首套商品住房的,凭购买商品房交税发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半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证明材料,县财政补助每户1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补助1.5万元。

  八是对在县工业园区内就业的被确认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民、大学生分别购买安置房、就业公寓房的,销售价格按在县物价部门按市场成本核定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以内;租住职工公寓房的租金参照上杭县公租房价格。  (作者:华伦辉)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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