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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十条措施”支持院士在川创新创业 |两院院士四川行
来源:四川在线 2020-09-18 11:01 合肥创业网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9月18日,“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两院院士四川行”开幕式上,四川制定的《关于支持两院院士在川创新创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对外发布。这十条措施,将为在川创新创业和来川发展的院士构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项目、服务保障等集成政策支持体系,充分体现了四川礼敬院士、尊重人才的诚意,以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心。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加大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对两院院士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的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四川出台“十条措施”,旨在加快聚集院士顶尖智力资源,推动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

“十条措施”主要涵盖加快集聚院士团队资源、支持建设重大创新平台、加大科研条件保障力度、促进科研成果在川转移转化、加强海外智力创新合作、加强院士团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院士工作站和产业园建设、鼓励建言献策智力服务、积极完善荣誉激励机制、做好全方位服务保障等十方面内容,将多角度、多领域、多层次支持院士及其团队在四川创新创业。

记者梳理发现,“十条举措”诚意满满,比如,四川将对新引进院士给予每人200万元资助;对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院士团队可集成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对纳入国家规划布局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分年度给予总额1亿元的经费支持;成立10亿元院士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对院士创新创业给予专项支持;对新建的省级院士工作站每个给予50万元资助;对新入选的省级院士(专家)产业园每个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组建四川省院士联合会,为院士搭建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的综合平台;为服务四川的院士发放“天府英才卡·院士卡”,提供金融、科研、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10方面20项服务,为院士配偶在指定医院就医提供相关便利,院士子女及直系(外)孙子女可享受一次性选择公办学校政策。

下一步,四川将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西部创新人才高地,一如既往地为包括院士在内的各类优秀人才提供多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鼓励支持各市(州)各单位制定配套支持政策,让更多科技成果和智力资源在四川落地生根,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注入强劲持久动力。


“十条措施”全文如下:

一、加快集聚院士团队资源。鼓励省内单位积极引进院士团队,依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新引进院士给予每人200万元资助,对入选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每个200万元至500万元资助,对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可集成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为四川发展特需的院士,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实施“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柔性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省财政和设岗单位给予每个岗位合计不低于40万元的资助,受聘专家与我省同类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二、支持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支持院士团队围绕我省创新优势领域,领衔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究平台,对新建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对已建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周期评估优秀的给予80万元经费补助。鼓励院士牵头整合优化省级创新平台,对纳入国家规划布局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年度给予总额1亿元的经费支持;对新建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建设运行期内给予每年100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院士在我省牵头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经费支持。

三、加大科研条件保障力度。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鼓励支持院士团队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对院士团队科研活动的稳定支持机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向在川院士团队倾斜。鼓励省外院士团队与我省单位合作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省科技奖励,自主约定科研经费、科技奖励资金分配比例。搭建四川省大型科研仪器与工业设备平台,向在川院士团队以及符合条件的省外院士团队全面开放。

四、促进科研成果在川转移转化。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促进院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支持院士科技创新的财政金融服务体系,依托院士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省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引导基金、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给予优先支持。院士团队以我省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按1:1给予配套奖励。中央科研院所院士团队在川转化的科技成果项目,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五、加强海外智力创新合作。实施“天府高端引智计划”,鼓励省内单位柔性引进发达国家学术机构院士。对入选的国外院士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资助,支持其开展创新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提供工作许可和人才签证便利。鼓励我省用人单位在海外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对受聘的国外院士,符合条件的可比照享受“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相关政策支持。

六、加强院士团队人才队伍建设。“天府万人计划”向院士团队高层次人才倾斜,给予入选者每人10万元至100万元资助。鼓励院士为我省举荐引进优秀人才,优先纳入省级重大人才工程支持范围。支持院士自行组建学术团队,所在单位可按规定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公开招聘、采取特设岗位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具有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在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向院士团队倾斜。

七、加强院士工作站和产业园建设。统筹院士工作站、院士(专家)产业园建设规划布局,鼓励院士团队向重点园区和重点产业集聚,将与院士开展的成果转化合作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对新建的省级院士工作站每个给予50万元资助,对绩效评估优秀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的省级院士(专家)产业园每个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组建院士工作站、院士(专家)产业园联盟,定期组织院士专家市(州)行活动,推动院士智力、科研成果与地方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八、鼓励建言献策智力服务。在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中设立两院院士组,积极听取院士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建设四川省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等高端智库,支持院士团队牵头参与我省重大战略规划咨询论证、开展科技核心问题战略咨询研究,依托我省工程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组建四川省院士联合会,为院士搭建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的综合平台。

九、积极完善荣誉激励机制。支持以院士名字命名建设高等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倡导尊崇院士之风。通过四川杰出人才奖、省科学技术奖等表彰奖励在我省作出突出贡献的院士及其团队成员。通过天府友谊奖等表彰奖励在我省作出重要贡献的国外院士。实施院士岗位激励资金制度,对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岗位激励资金。鼓励院士及其团队发起设立社会力量科技奖。

十、做好全方位服务保障。将在川院士纳入省委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范围。为在川和川籍院士发放“天府英才卡·院士卡”,提供政务、金融、科研、安居、医疗、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法律、税务、会务等10方面20项服务,为院士配偶在指定医院就医提供相关便利,院士子女及直系(外)孙子女可享受一次性选择公办学校政策。与四川有项目合作的外省院士,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天府英才卡·院士卡”并同等享受相关政策服务。建好四川(成都)两院院士咨询服务中心,支持院士较多的单位成立专门机构做好院士服务,鼓励各地建设“院士之家”“院士驿站”,为院士在川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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