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退役军人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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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2021-06-04 09:49 | 合肥创业网 | |
日前,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出台《退役军人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对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园区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提出了优先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园符合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青年创业园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认定的各类创业创新孵化载体条件的,优先给予推荐认定,并享受资金补贴。 二是明确了补助形式。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场租、通讯宽带、水电物业和创业创新服务等相关支出。要求各地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 三是强调了日常管理。退役军人创业园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和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网进行展示,通过云平台发布场地孵化、培训等创业服务信息,开展创业服务、强化资源对接。各级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经常性开展调研指导,总结归纳经验做法,加强对退役军人创业园的日常管理。 四是健全了退出机制。对于创业园不履行服务承诺、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的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核查属实后取消命名,确保创业园规范有序运营,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 安徽省将进一步加强各地创业资源整合,引导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孵化载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创业园作用,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